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宁波消防支队精准把握“三个度”推动提升建筑工地消防管理能力
2024年 03月 17日 09: 40 信息来源: 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 作者: 俞佳梦

  为进一步夯实春季火灾防控工作,有效预防建筑工地火灾事故发生,宁波市消防救援支队创新“三个1+1”管理模式,将“防消结合”工作融入到日常管理中,扎实推进建设工地消防安全治理工作,为地方经济发展保驾护航。

  更新“理念+机制”,责任监管有“温度”。高位部署明责任。市委、市政府始终坚持“预防为主、防消结合”的消防工作方针,不断加强对在建工地消防工作的指导,实行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的防火安全责任制。同时与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签订在建工地整治承诺书,落实相关部门及行业单位主体责任。从严要求促规范。严格按照《建设单位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技术规范》要求,定期对工地现场及民工宿舍等重点区域进行检查,发现工地内部存在重大火灾隐患、管理措施落实不到位的,一律责令改正并予以处罚。定期互动增合力。主动联合公安、建设局等部门定期召开消防安全管理联席会议;每季度通报一次建筑工地火灾隐患排查、自查自改进度等情况;每半年征求意见建议,积极指导工地方解决工程技术、隐患整改等方面存在的困难和问题,加强信息沟通和交流,及时调整完善工作思路,合力做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。

  强化“监督+联动”,打击整治有“力度”。部门齐发力。联合行业部门共同开展安全隐患全面排查,并加强联合住建部门开展建筑材料达标检测,联合安监部门开展易燃易爆物品排查,联合城管部门开展工地内外大疏通。执法严整治。对在建工地开展重点检查,对发现的隐患问题登记造册,充分运用临时查封、行政拘留等刚性手段,依法依规予以处罚;对一时无法整改的,及时抄告区政府及相关委办局,推动堵塞漏洞,研究制定长效机制,严防类似事故再次发生。单位抓落实。组织在建工地主要负责人集中约谈,要求全面落实工地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制,真正落实“谁主管、谁负责”,并签订责任状,防止出现推诿扯皮、漏管失控。

  拓展“培训+服务”,宣传教育有“广度”。提升意识。为切实从源头上严控风险谋求隐患整改新思路,支队、各大队成立消防监督人员为成员的服务队,上门帮扶指导,全力确保隐患整改到位。同时要求各在建工地要严格遵守消防安全法律、法规要求,制定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,加强施工现场消防安全管理,共同筑牢在建工地消防安全网。加强培训。针对在建工地施工人员消防安全意识薄弱的情况,支队消防宣传员和志愿者深入建筑工地,对施工及管理人员进行消防法律法规、防火常识及灭火技能的教育和培训,通过寓教于乐形式开展针对性的消防宣传,掀起全市建设工地关注消防、宣传消防的良好氛围,不断筑牢在建工地火灾防控水平。警示教育。针对在建工地火灾防控,通过流动宣传车、集中授课等方式播放该场所消防安全警示教育片,张贴、发放相关消防安全宣传资料,鼓励群众通过火灾隐患随手拍对身边存在的隐患进行举报。同时,充分发挥新闻媒体的宣传引导和舆论监督作用,有效遏制在建工地火灾事故的发生,形成消防安全知识“全覆盖”的浓厚氛围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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