为进一步夯实竭诚为民思想、提高监督执法水平、强化消防服务效能、提升应急救援能力、树立队伍良好形象,湖州市消防救援支队“四大着眼点”进一步提升“创满意”活动实效,不断增强人民群众消防安全感和满意度。
着眼监督执法改革,构建规范高效的监督管理体系。深化消防执法规范化建设。全面应用省政府“浙政钉•掌上执法”系统,实现消防执法所有环节网上流转、社会公示、全程留痕、闭环管理。制定消防员、消防文员、政府专职消防员参与消防执法相关工作规定,完善消防执法权力监督机制。完善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机制。深化全国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消防监管系统和省行政执法监管平台运用,将消防安全重点单位、一般社会单位、消防技术服务机构、消防产品使用领域等监督检查事项纳入“双随机、一公开”监管。与民政、卫健、文旅、教育等部门建立联合随机抽查机制,对单位履行消防安全职责情况开展联合检查。建立消防安全“吹哨人”制度,鼓励群众参与消防隐患整治。改进消防监督执法方式。规范行政处罚裁量标准,保持行政处罚尺度统一,对情节轻微、当场改正的消防违法行为不予处罚;对社会单位在消防监督检查前已自查发现并启动整改的违法行为,可以依法从轻、减轻处罚。推行理性执法、平和执法,实现从刚性执法向柔性执法转变,消除过强、过激的“运动式”、“一刀切”执法理念。推行说理式执法,慎用关停、查封、取缔等强制性执法手段。
着眼消防服务方式,推出更多便民利企举措。持续深化“三服务”活动。持续深入开展“服务企业、服务群众、服务基层”活动,支队党委班子成员逐一明确联系县(市、区)和乡镇(街道),每季度赴联系点走访基层单位、社会企业和群众百姓,开展调研服务,听取意见建议,进行面对面、一对一的帮扶,能当场解决立即解决,需要交上级部门或其他解决的,逐级上报解决。深化“最多跑一次”改革。认真落实《优化营商环境条例》《国务院关于在线政务服务的若干规定》要求,全面推进市县两级依申请消防政务服务事项接入政务服务2.0平台,实现无差别受理、同标准办理、全过程监控、“好差评”闭环,引领消防政务服务从网上、掌上“可办”向“好办、易办”转变。全面加快消防宣传普及。支队认真贯彻落实消防宣传“五进”工作意见,重点抓好“进农村”“进社区”“进家庭”,建好用好消防安全学习教育云平台、消防科普教育基地,培养更多消防安全“明白人”。推进企业百万员工消防安全素养大提升,分步分批实施“覆盖式”培训。年内各地建成6个重点乡镇(街道)示范宣传体验室、10个农村示范宣传体验点。加快建设支队消防全媒体中心,充分满足社会公众消防宣传教育需求。
着眼应急救援能力,打造党和人民信得过的力量。做好全灾种应急救援准备。结合湖州灾情实际,构建“全灾种、全地域、全天候”的一体化专业救援力量体系,建精建强建筑倒塌救援、石化事故处置、山岳水域救援等各类专业队,确保能独立应对市内随时发生的各类较大灾害事故,初步具备跨市、跨境救援能力。组织队伍开展水域、山岳救援等2大类初级救援技术普训,同步选送优秀骨干赴总队参加中级以上相关培训,提升抢大险、救大灾的能力。补强灭火救援薄弱环节。加快支、大队二级指挥中心升级,完善应急预案和响应程序,构建基于“一张图”的可视化指挥决策系统,提升接处警效率。针对防盗门破拆、电器火灾扑救、燃气泄漏处置等常见火灾,开展快速处置技战术创新研究,减少灾害损失,最大限度保护群众生命财产安全。严格落实总队制定的执勤战斗纪律规定,强化灭火救援现场作战秩序、纪律作风、信息发布、舆情管控等方面的管理,规范现场秩序。强化社会力量体系建设。健全政府专职消防员征召和经费保障机制,年内全市力争增加专职消防队员100人。抓好政府专职消防队、微型消防站联勤联训,指导提升日常训练的针对性,并将民间救援力量、专职队、微型站统一纳入调度指挥体系,提升专职力量的技战术水平和救早灭小能力。推动与各级工会、团委联合举办的职业技能竞赛活动,扩大“青年岗位能手”等荣誉影响力。
着眼“两严两准”要求,树立消防救援队伍新形象。深入推进正规化建设。坚持“两严两准”标准和“五个不动摇”正确方向,深入贯彻落实新下发的《基层建设纲要(试行)》和《内务条令》《队列条令》等规定,完善符合消防职业特点的配套制度机制,全面规范队伍“四个秩序”;围绕党团群组织、作战训练、消防执法、工作运行、队站建设“五个规范化”打造试点样板。推进职业保障建设。健全完善政策保障,推动市“两办”出台《关于加强消防救援队伍建设发展的意见》,并做好全面贯彻落实。继续推动职业保障制度落实,重点在工资待遇、住房保障、家属就业、退出安置等方面取得新突破。深入推动消防救援职业文化建设,完善落实立功受奖、荣誉纪念等表彰奖励机制,积极推动各类先进典型纳入市委、市政府表彰奖励范畴,树立队伍良好形象。深化党风廉政建设。抓好“三为主一报告”制度落实,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,定期通报典型违法违纪案件。严格落实廉情分析评估机制,深化推进执法领域腐败、涉赌涉贷、收受土特产、从严管酒治酒和群众身边“微腐败”整治等专项整治工作,继续对大队级单位开展“两个责任”落实专项检查,强化审计监督工作,确保队伍风清气正。